党员干部热议十九大系列访谈之二十七: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

发布时间:2018-01-12                         来源:

不忘初心    实干担当

努力推动新时代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跨越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举旗定向、引领复兴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立意深远、思想精深、旗帜鲜明、内涵丰富,论证了新时代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征、揭示了新时代的历史定位和主要矛盾、确立了新时代思想和基本方略、描绘了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和宏伟蓝图、谋划了新时代整体布局和奋斗路径、确立了新时代的政治保障和建党纲领,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成这一时代使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援助工作者肩负着神圣的职责。我们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对法律援助事业的领导上来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内心深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及各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政治意识,就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传播贯穿于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坚定社会主义方向不动摇。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大局意识,就是要顾全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牢牢抓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问题,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核心意识,就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把组织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看齐意识,就是要在工作标准上不折不扣向中央要求看齐,在工作成效上始终如一的把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正确方向,始终保持加快新时代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战略定力

 新时代必须要有新作为、努力实现新跨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牢牢保持加快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战略定力。一要坚持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八个明确” “十四个坚持”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建设统领法律援助工作。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法律援助脱贫攻坚,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发展成果。三要坚持不断深化法律援助改革。结合吉林实际,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能力,使法律援助工作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三、把握重点关键,统筹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紧紧围绕维护司法公正的总目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加快法律援助立法进程,力争2018年完成省级立法,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大力推进法院、看守所值班律师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是在一市一县一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争取尽快取得可复制的经验,适时推向全省。四是积极参加吉林法网建设,继续改进和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管理工作,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能,为受援群众提供更多便利。五是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责任编辑:机关党委刘鹏程